院系设置

    CITI大学的各院系在其特定领域提供培训和研究。

CITI大学设有以下学校。 其中包括:

  1. 建筑与设计学院(建筑与室内设计系,平面设计系,服装设计系)
  2. 商学院(管理会计系,旅游系)
  3. 法学院(公共法律系,私法系和法律培训中心)
  4. 美容学校(美容系,护理系)
  5. 人文学院(外语教育研究系,新闻系)
  6. 艺术学校(电影戏剧系,声乐系,音乐艺术系,舞蹈艺术系)

学校校长

   院系主任应根据“ CITI”大学的远景规划,目标和战略计划管理院系各种活动。校长具有以下主要职能。 其中包括:

·       负责学校的合作管理并对其成绩负责;

·       不断改善教学质量;

·       制定,更新学校的课程和教学大纲;

·       确定学校的学术研究工作的方向,以确保培训和学术研究工作的融合

·       制定学校发展计划和项目,将其提交给有关管理部门批准,并确保其实施。

系主任

 系主任根据“CITI”大学的远景规划,目标和战略计划管理日常工作。

部门负责人员执行以下主要职能。 其中包括:

·       从事日常工作的的合作管理并对其结果负责;

·       不断改善教学培训工作的质量;

·       制定,更新课程和教学大纲;

·       确定学校的学术研究工作的方向,以确保培训和学术研究工作的融合;

 

·       制定部门发展计划和项目,将其提交给主管部门,并确保其实施。